1. 幫伴侶代購大麻,為什麼會變成毒品案件?
1.1 交往對象施用大麻遭警方查獲
本案一開始並不是當事人直接因持有大麻遭到警方查獲,而是其交往對象因施用大麻進入警方調查程序。警方後續進一步檢視相關資料及聊天紀錄,追查大麻取得來源,才發現當事人曾經協助交往對象購買大麻。也因此,原本沒有直接遭警方查獲大麻的當事人,仍因雙方聊天內容及後續調查而被捲入毒品案件。
1.2 聊天紀錄查出大麻由當事人協助購買
依本案調查內容,交往對象因不熟悉虛擬貨幣操作,因此由當事人協助使用虛擬貨幣購買大麻。完成交易後,雙方有時會共同前往賣家指定的埋包地點取貨;有時則由當事人自行前往取貨,再於見面時將大麻交給交往對象。
➟這些聊天紀錄、交易及取貨過程,也成為檢警判斷當事人是否參與毒品犯罪的重要依據。
2. 幫別人買大麻會成立什麼罪?
2.1 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
依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
涉及大麻的案件可能因具體行為不同,而產生施用、持有、轉讓、販賣或其他毒品犯罪的法律問題,不能只用「有沒有拿錢」或「是不是幫朋友」簡單判斷。尤其替他人聯絡購買、支付款項、協助取貨或將大麻交付他人時,更需要依完整交易模式與當事人的實際角色判斷法律責任。
2.2 代購、取貨再交付可能涉及不同刑責
許多人認為,只要沒有從中賺錢,就只是單純幫朋友或伴侶購買,不會涉及毒品犯罪。但是否營利並不是判斷所有毒品犯罪的唯一標準。例如協助他人取得大麻,使對方得以施用毒品,就可能依實際行為涉及幫助施用毒品等刑事責任;如果案件中的交易方式、交付行為或主觀目的不同,也可能產生其他法律評價。
⚠️因此,「只是幫忙買」並不代表當然沒有刑事責任。
3. 為什麼本案涉及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
3.1 使用虛擬貨幣協助購買大麻
本案交往對象因不會操作虛擬貨幣,因此由當事人代為處理購買大麻所需要的相關交易。從檢警角度來看,這項行為並不只是一般的虛擬貨幣操作,而是與取得第二級毒品存在直接關聯。
🚨如果明知對方購買大麻是為了施用,仍協助完成購買或取得毒品的流程,就可能被認為對他人施用毒品提供助力。
3.2 前往埋包地點取貨再交給伴侶
除了協助使用虛擬貨幣購買外,當事人有時也會與交往對象一起前往埋包地點,有時則自行取貨後再交給對方。因此,本案並非單純口頭提供資訊,而涉及實際購買及取得大麻的過程。當事人也因此遭以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偵辦。
4. 幫助施用毒品案件如何爭取緩起訴?
4.1 警詢、偵訊中的供述與證據相符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接受委任後,首先重新整理當事人協助購買大麻的完整經過。本案當事人在警詢及偵訊過程中,對於相關行為坦承不諱,其陳述與案件相關證人的說法也大致相符。在客觀證據已經存在的情況下,案件策略並非一味否認已經可以被證明的事實,而是依真實案情釐清當事人的角色、犯罪情節及相關背景。
4.2 交往關係與協助購買原因納入整體判斷
本案另一項重要背景,是當事人與大麻施用者具有交往關係。
依當事人說法,因對方不熟悉虛擬貨幣操作,才由當事人基於雙方情誼協助購買。當然,情侶關係並不會讓原本可能涉及犯罪的行為因此合法化;但行為動機、是否營利、案件情節、犯後態度及個人情況,都可能成為檢察官評估是否適合給予緩起訴的重要因素。
5. 緩起訴是什麼?是不是代表無罪?
5.1 緩起訴與不起訴、無罪不同
緩起訴並不等於無罪,也與犯罪嫌疑不足的不起訴處分不同。檢察官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案件中,可能綜合犯罪情節、犯後態度、被告個人狀況等因素,決定暫緩起訴,並設定一定期間及必要條件。
💡因此,取得緩起訴的意義,在於案件於一定條件下暫不進入法院審判程序,而不是法院已經判決無罪。
5.2 緩起訴期間仍須遵守相關條件
依個案不同,檢察官作成緩起訴處分時,可能命被告履行一定事項。實際需要履行哪些條件,仍應以個案的緩起訴處分內容為準。如果在緩起訴期間發生法定撤銷事由,仍可能面臨緩起訴遭撤銷及後續刑事程序,因此取得緩起訴後仍應依處分內容確實履行。
6. 本案如何成功爭取幫助施用大麻緩起訴?
6.1 完整釐清代購及取貨經過
本案由王聖傑律師釐清整體案件發展及擬定辯護方向,並與黃志興律師共同處理。律師將當事人如何協助操作虛擬貨幣、購買大麻、前往埋包地點取貨,以及為何協助交往對象等經過重新整理,並依卷內證據提出辯護意見;同時,也將當事人在警詢及偵訊中的態度、供述與證人陳述相符等情況納入說明。
6.2 最終成功取得緩起訴處分
經過偵查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對當事人作成緩起訴處分。對當事人而言,原本因協助交往對象使用虛擬貨幣購買大麻、前往埋包地點取貨,而面臨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最終在偵查階段成功爭取緩起訴。
💡本案也提醒,毒品案件的處理方式必須依證據狀況決定。如果客觀證據已相當明確,如何正確面對案件、釐清角色及爭取適當的程序結果,往往比單純否認更加重要。
7. 常見問題QA
可能。即使是基於情侶關係幫忙,只要明知涉及大麻仍協助購買、取得或提供相關助力,就可能依具體行為涉及毒品犯罪。
仍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是否營利是重要事實之一,但並不是判斷所有毒品犯罪是否成立的唯一標準,仍須依實際交易及交付方式判斷。
虛擬貨幣並不代表交易完全無法追查。實際案件仍可能透過手機對話、錢包資料、交易紀錄、取貨資訊及其他數位證據進行調查。
需要依個案判斷。如果只是單純同行,與明知是毒品並實際協助取得、保管或交付,在法律評價上可能不同,不能只看是否出現在取貨現場。
有可能,但不是所有案件都一定能取得緩起訴。檢察官仍會依犯罪情節、證據、犯後態度、個人狀況及其他法定因素綜合判斷。
不是。緩起訴與無罪判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的法律性質不同,並可能附有一定期間及應履行事項。
即使已有聊天紀錄,仍需要判斷對話的完整脈絡、當事人的實際角色、可能涉及的罪名及證據證明程度。證據存在不代表所有法律爭點都已經確定。
本案當事人對相關行為坦承不諱,供述與證人說法相符,律師再從交往關係、協助購買原因、案件情節及當事人態度等面向提出完整辯護,最終成功爭取緩起訴處分。
8. 結語:幫伴侶買大麻也可能涉及毒品刑責
「只是幫另一半買」、「我沒有賺錢」、「因為他不會用虛擬貨幣才幫忙」,都不代表協助購買大麻不會產生刑事責任。本案當事人因交往對象不熟悉虛擬貨幣操作,因此協助購買大麻,並曾共同前往埋包地點取貨或自行取貨後交付,最終遭以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偵辦。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接受委任後,由王聖傑律師擬定案件方向,並與黃志興律師、蔡承諭律師共同處理,從當事人的供述、相關證人說法、交往關係及協助購買原因等面向提出辯護,最終成功爭取緩起訴處分。毒品案件中的購買、代購、取貨、轉交與施用可能涉及不同法律問題。如果已經收到警方通知或檢察署傳票,應先完整保留聊天紀錄、虛擬貨幣交易及其他相關資料,再依實際行為釐清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
| 虛擬貨幣買大麻|聊天紀錄遭警查獲|成功爭取緩起訴 |
幫朋友或伴侶購買、付款、取貨或轉交大麻,即使沒有賺錢,也可能涉及毒品刑事責任。若已遭警方調查,應保存完整聊天紀錄、虛擬貨幣交易及取貨資料,並依實際行為釐清自己在案件中的角色,不宜任意刪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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