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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交提款卡、當車手、轉虛擬貨幣遭起訴怎麼辦?詐欺答辯狀寫法與無罪答辯重點解析
目錄

1. 被騙卻遭起訴詐欺、洗錢,為什麼會發生?

1.1 交提款卡、領錢、轉虛擬貨幣都可能成為偵查對象

詐騙集團的分工非常細。真正打電話或傳訊息欺騙被害人的人,未必會親自收款。犯罪所得可能先進入人頭帳戶,再由其他人提款、購買虛擬貨幣或轉往其他帳戶。因此,只要當事人客觀上曾經參與其中某個環節,都可能被警方追查。

例如:

  • 因貸款交出提款卡,最後帳戶收到詐騙款;
  • 應徵「外務」、「財務助理」後,實際工作是領取陌生款項;
  • 收到款項後,被要求購買USDT再轉入陌生錢包。

➠這些行為本身可能與詐騙金流有關,但客觀上做過某個行為,與主觀上知道自己正在幫助犯罪,仍然是兩個需要分別判斷的問題。


1.2 被起訴不代表法院最後一定判有罪

檢察官起訴,代表檢方認為現有證據已達到應交由法院審判的程度,但最後是否成立犯罪,仍由法院依法審理。

因此,收到起訴書之後,真正重要的是先確認:

  • 檢察官用了哪些證據?
  • 認為你從哪個時間點開始知道有問題?
  • 哪些聊天訊息被拿來認定犯罪故意?
  • 金流如何經過你的帳戶?
  • 你到底取得多少報酬?

➠這些問題確認清楚後,才能決定答辯方向。

 

2. 刑事答辯狀是什麼?為什麼重要?

司法院本身提供刑事答辯狀範例,供刑事被告透過書狀提出自己的辯護主張;準備程序中,也可以透過書狀整理案件的事實、法律爭點及聲請調查證據。

白話來說,答辯狀就是把:「檢察官怎麼說」與「為什麼我不同意」清楚整理給法院看。


2.1 答辯狀不是單純喊冤

很多人自己寫答辯狀時,全文只有:「我也是受害者。」、「我不知道是詐騙。」、「我真的沒有犯罪。」,這些話可以表達立場,但法律上的說服力仍然不足。

💡真正有效的答辯,應該進一步回答:

  • 你怎麼認識對方?
  • 對方用什麼理由接近你?
  • 你為什麼相信?
  • 對方交代你做什麼?
  • 當時有沒有出現異常情況?
  • 你第一次發現不對勁是什麼時候?

➠這些內容才有辦法讓法院理解你的主觀認知。


2.2 一份好的答辯狀要讓法院看懂哪些事情?

答辯狀最重要的不是頁數,而是讓法院可以迅速理解案件核心。一般而言,至少應交代案件經過、對起訴事實的意見、主觀犯意的爭點,以及有哪些證據可以支持自己的說法。如果主張自己遭到詐騙,整份答辯就要圍繞「為什麼當時會相信這是一件合法的事」來建立完整脈絡。

 

3. 詐欺、洗錢答辯狀應該怎麼寫?

3.1 先確認檢察官到底指控什麼

寫答辯狀以前,第一步不是馬上寫:「我沒有犯罪。」而是把起訴書讀清楚。

例如檢察官可能認為:

  • 你交付提款卡就是提供犯罪工具;
  • 你每次領錢都有拿佣金,所以知道款項來源可疑;
  • 你把陌生人匯進來的款項轉成虛擬貨幣,因此是在製造金流斷點。

💡只有先知道檢方的推論,才能一項一項回應。


3.2 重建完整受騙經過

如果你的立場是自己遭到欺騙,就需要從事件最開始說起,不要只從「我去領錢」那一天開始。

例如真正的時間軸可能是:先在人力銀行看到職缺,之後加入LINE,對方提供公司名稱與工作內容,再經過幾天的工作教學,最後才指示你收款或領錢。如果只呈現最後的「領款」,看起來確實很可疑;但把前面的招募、面試、教學與對話一起呈現,法院看到的案件可能就完全不同。


3.3 說明自己當時的主觀認知

刑法上的故意並不只限於百分之百確定犯罪會發生;如果已經預見犯罪可能發生,卻仍容任結果,也可能涉及不確定故意。所以答辯重點不能簡化成:「我不知道。」,而是應該說清楚:「依照當時的客觀情況,我為什麼沒有預見自己正在幫助詐騙集團?」

  • 例如對方是否真的提供公司資料?
  • 是不是在合法人力銀行刊登職缺?
  • 是不是持續使用正常工作話術?
  • 你有沒有詢問資金來源?
  • 對方又怎麼回答?

➠這些才是判斷主觀故意的重要內容。


3.4 用客觀證據支持說法

刑事答辯最忌諱只有故事、沒有證據。

比較常見且重要的資料包括:

  • 完整LINE、Telegram、Messenger或其他通訊紀錄;
  • 原始求職、貸款、投資廣告;
  • 銀行交易紀錄;
  • 虛擬貨幣交易所與錢包紀錄;
  • 報警、掛失或詢問銀行的紀錄;
  • 公司資料、契約或對方曾提供的文件。

➠真正具有說服力的情況,是聊天內容、金流與你所說的事件經過可以互相對得起來。

 

4. 三種常見詐欺案件的答辯方向

4.1 被騙交出提款卡

最常見的情況之一,就是辦理貸款時,對方聲稱需要提款卡進行財力驗證、帳戶驗證或製作金流,後來提款卡卻被拿去收受詐騙款項。這種案件的答辯重點,通常不是爭執「我到底有沒有把提款卡交出去」,而是說明「為什麼會交?」。如果當事人確實是辦貸款,就應提出貸款廣告、聊天紀錄、貸款需求及對方如何說明提款卡用途。

事後如果發現異常後曾聯絡對方、掛失帳戶或向銀行詢問,也可以一併整理,但不能只寫:「因為我是被騙的,所以一定無罪。」法院仍會進一步判斷整個貸款流程是否合理,以及當事人是否已經察覺異常卻繼續配合。


4.2 被騙協助轉帳、購買虛擬貨幣

另一種常見案件,是對方以投資、虛擬貨幣操作員、代操助理或換匯工作為名,要求當事人收款後購買虛擬貨幣,再轉入指定錢包。

這種案件中,答辯通常需要交代:

  • 一開始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 為什麼需要你的帳戶?
  • 對方如何解釋匯入款項的來源?
  • 你有沒有詢問?
  • 佣金是否異常?
  • 虛擬貨幣最後轉到哪裡?

如果一開始對方確實以一套完整合法投資或工作流程包裝交易,就應把相關證據完整呈現。

🚨相反地,如果聊天內容早已出現「不要告訴銀行」、「銀行問就說是自己的錢」等訊息,答辯策略就不能假裝這些資料不存在,而要重新評估案件風險。


4.3 被騙當車手領錢

被騙當車手的案件,難度通常會更高一些。原因是領取陌生人的款項,再依指示交給另外一個人,本身較容易被檢方認為具有高度異常性。因此,單純寫:「我以為是工作。」通常還不夠。需要進一步說明這份工作是怎麼來的、對方給了什麼工作說明、為什麼要領款、交付對象是誰,以及當事人有沒有合理理由相信這是一份正常工作。原始徵才廣告、完整聊天內容,以及當事人在發現問題後的反應,都可能非常重要。

 

5. 「我也是被騙的」為什麼不能只寫一句?

真正的無罪答辯,不是把「被騙」重複寫十次。法院會想知道的是:你為什麼會被騙?


5.1 法院會看你為什麼相信對方

一個人透過正規求職網站看到職缺,與在匿名群組看到「借帳戶一天賺一萬元」,兩種情況的信任基礎自然不同。

🚨因此,要讓法院理解的不是「我很單純。」;而是當時有哪些客觀因素,讓你真的相信對方?


5.2 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受騙?

例如:

  • 對方提供假的公司資料;
  • 完整貸款流程;
  • 工作面試紀錄;
  • 投資平台;
  • 假契約;
  • 薪資說明。

這些資料如果在案發以前就已經存在,通常比事後單純口頭說「我也是被騙」更具有說服力。


5.3 哪些事實反而可能對自己不利?

答辯也不能只挑有利資料。

例如:

  • 已經有人告訴你可能是詐騙;
  • 銀行曾提醒交易異常;
  • 對方要求說謊;
  • 你曾明確問「這會不會違法」;
  • 仍然持續領錢或轉帳。

這些內容如果卷內已經存在,就應正面處理,而不是完全迴避。

 

6. 如果無罪答辯空間有限,量刑可以怎麼主張?

不是每一件案件都適合一路主張無罪。如果卷內證據已經非常明確,或經過評估後認為無罪空間有限,答辯策略就可能需要轉向量刑。

例如可以依個案說明:

  • 是否初犯
  • 在犯罪中的角色與參與程度
  • 實際取得多少報酬
  • 是否願意返還犯罪所得
  • 有沒有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
  • 犯後是否坦承並配合調查
  • 家庭及工作情況

🧑🏻‍⚖️這些資料的作用不是「博取法官同情」,而是讓法院掌握當事人在整體犯罪中的實際責任程度。尤其車手、金流或虛擬貨幣案件中,不同角色的參與深淺差異很大,量刑答辯應盡可能具體。

 

7. 答辯狀最常見的錯誤有哪些?

錯誤一:明明有客觀證據,仍全部否認

監視器清楚拍到自己領錢,卻還寫「我完全沒有領過」,通常只會傷害整體可信度。如果真正的爭點是「不知道款項是詐騙所得」,就應把答辯集中在主觀認知,而不是否認已經無法否認的行為。

錯誤二:還要爭無罪,卻先承認自己犯罪

這是非常常見也很危險的問題,例如寫:「我承認自己構成洗錢,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前後本身就可能矛盾。

➠如果案件的主要策略是爭執主觀故意,就應先把犯罪是否成立說清楚;量刑主張則可以視訴訟策略以備位方式處理。

錯誤三:只寫感受,沒有證據

「我很害怕」、「我很後悔」、「我家裡需要我」都可以成為案件的一部分,但無法取代犯罪成立與否的證據分析,無罪答辯的核心仍然是卷證。

錯誤四:自己引用大量法律條文,卻沒有回答案件事實

刑事答辯不是法條越多越專業。如果一份十頁的答辯狀有八頁都在抄判決,卻沒有說清楚當事人為什麼提供帳戶、為什麼去領錢,實際幫助有限,法律見解應該拿來解釋這個案件為什麼不符合犯罪要件。

 

8. 答辯狀寫完後還要做什麼?

答辯狀不是交出去就結束。刑事審判還會有準備程序、證據調查、被告訊問,以及依案件需要進行的其他程序。司法院提供的準備程序書狀範例,也特別將「整理事實及法律爭點、聲請調查證據」列為重要用途。

所以答辯狀完成後,還要確認:

  • 內容和自己日後在法院的陳述是否一致
  • 所列證據是否真的已經提出
  • 是否還有需要向法院聲請調查的證據
  • 起訴書與卷內資料有哪些地方需要進一步說明

⚠️如果案件較複雜,尤其涉及多人詐欺集團、大量金流、虛擬貨幣錢包或多名被害人,建議不要只套用網路上的答辯狀範本。

 

9. 詐欺答辯狀常見問題 FAQ

Q1:被詐騙集團騙去交提款卡,還有機會無罪嗎?

有可能,但需要依個案證據判斷。最重要的是能否證明提供提款卡時,確實是基於貸款、工作或其他受騙原因,而非已經預見帳戶可能被用於詐欺仍然提供。

Q2:被騙當車手,只要說不知道是詐騙就可以嗎?

不夠。法院通常會進一步判斷工作內容是否異常、報酬是否合理、對方如何說明領款原因,以及你是否曾察覺可疑情況。所以「不知道」必須有客觀證據支持。

Q3:幫別人把錢換成USDT,就一定成立洗錢嗎?

不能只從「有買USDT」這個行為下結論。仍須依款項來源、交易流程、當事人所知道的資訊與整體案件證據,判斷是否成立相關犯罪。

Q4:刑事答辯狀一定要找律師寫嗎?

法律上並不是所有案件都強制要求律師代寫。司法院也有提供刑事答辯狀範例供民眾參考。

但如果案件涉及詐欺、洗錢、車手或虛擬貨幣金流,通常會有較複雜的主觀犯意與證據問題,自行撰寫前應特別注意不要因用詞不精確,反而作出對自己不利的承認。

Q5:答辯狀寫得好,就一定可以無罪嗎?

不一定。法院最後仍然是依全部證據判斷。答辯狀的作用,是把有利事實、爭點與證據整理清楚,而不是取代證據本身。一份好的答辯狀可能提升法院理解案件的效率,但不能保證特定判決結果。

 

10. 結論:真正有用的答辯,不是寫得多,而是證據與邏輯一致

被騙交出提款卡、協助轉虛擬貨幣或誤信兼職工作成為車手後遭起訴,最容易犯的錯,就是認為:「只要一直強調我是被騙的,法院就會相信。」。實際上,法院真正需要的是一套可以被證據支持的完整說法。你在哪裡遇到對方、他用了什麼話術、你為什麼相信、你當時知道多少,以及事情發展到哪一個階段才發現異常,都應該與聊天、銀行紀錄、虛擬貨幣交易及其他客觀資料相互吻合。

因此,一份好的答辯狀真正要做到的,不是用漂亮文字讓自己看起來無辜,而是幫助法院回答案件最關鍵的問題:「檢察官提出的證據,真的足以證明這名被告具有詐欺或洗錢的犯罪故意嗎?」

如果答案仍然存在合理疑問,就應把這些疑問具體呈現在答辯與證據中。如果經評估後無罪空間有限,也應適時調整策略,處理和解、賠償、犯罪角色及量刑問題,而不是在不利證據明確的情況下仍使用完全相同的答辯方式。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長期處理詐欺、洗錢、人頭帳戶、車手及虛擬貨幣案件。若您已收到起訴書,或案件即將進入法院審理,可以先完整整理起訴內容、聊天紀錄與相關金流,再依實際卷證決定無罪答辯或量刑方向。刑事答辯真正重要的,是讓每一項主張都有事實與證據支撐,而不是只靠一句「我也是被騙的」。

 

 

※免責聲明:本文為一般刑事訴訟與詐欺案件答辯知識分享,不構成針對任何個案的法律意見。實際罪名、證據評價、答辯策略及判決結果,仍應依個案卷證與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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