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詐防條例修法後,詐欺案件將更嚴格?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條款於115年1月21日公布,並於同年1月23日施行。本次修法重點聚焦在「加重處罰」、「加速攔阻詐欺金流」及「加強被害人保護」等方向,目的在於提高詐欺犯罪成本,並強化金融端、虛擬資產端與偵查端的防制能量。內政部亦指出,本次修正主要聚焦加重處罰、加速攔阻詐欺金流與加強被害人保護三大面向。
對一般民眾而言,這次修法不只是「詐騙集團會被判更重」而已。若案件涉及人頭帳戶、警示帳戶、面交車手、收水、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或海外機房分工,修法後的刑度風險、和解策略、金流認定與辯護方向,都可能受到影響。

💡因此,無論您是遭詐騙利用而成為被告,還是親友因詐欺、洗錢案件遭到警方通知、地檢署傳喚,越早釐清案件角色與金流證據,越有機會爭取不起訴、無罪、減刑、緩刑或其他最有利結果。
1.1 修法重點聚焦:重刑化、科技偵查、被害人保護
本次修法的核心方向,可以簡單整理為三個重點:
- 第一,是重刑化。針對高額詐欺、海外機房、利用特定弱勢或特殊身分者犯罪等情形,加重刑責,提高犯罪成本。
- 第二,是強化科技與金流攔阻。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未來在通報、聯繫、協助攔阻可疑金流上,將扮演更重要角色。
- 第三,是強化被害人保護。修法不只處罰詐欺犯罪,也更重視被害人的損害回復、和解賠償與後續保護機制。
1.2 詐欺案件被告與家屬,為什麼更需要及早諮詢律師?
修法後,詐欺案件將更重視「金額門檻」、「是否和解賠償」、「是否涉及特殊加重事由」、「是否符合減刑條件」等問題。
例如:同樣是詐欺案件,若被害金額達100萬元以上,刑度風險將明顯提高;若涉及海外機房或利用未成年人、80歲以上或非本國籍人士犯罪,也可能加重其刑。
➠這代表刑事辯護不能只停留在「我不知道」、「我不是主謀」這種簡單說法,而必須從金流、對話、分工、報酬、角色層級、犯意、和解與被害金額認定全面分析。
2.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重點整理
2.1 高額詐欺金額門檻下修
本次修法最受矚目的重點之一,就是高額詐欺犯罪的金額門檻下修;依內政部發布資訊,本次修正使被害人財損達新臺幣100萬元,即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增訂財損達1,000萬元之層級,並提高財損達1億元之法定刑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代表未來詐欺案件一旦金額跨過特定門檻,刑度風險將更高,案件也更需要精準核對被害金額、金流歸屬與被告實際參與範圍。
2.2 新增「禁奢條款」
本次修法也新增所謂「禁奢條款」,目的在於避免詐欺案件被告在尚未賠償被害人、尚未回復損害前,仍持續進行高消費、炫富或明顯不合常理的享樂行為。
➙這類規定反映出修法趨勢:法院未來在評價詐欺案件時,不只看犯罪當下,也可能觀察被告犯後態度、賠償情況與生活行為。
2.3 海外機房詐騙加重處罰
詐騙集團常利用海外機房、跨境通訊、境外轉接等方式規避查緝。本次修法針對海外機房詐騙加重處罰,目的在於提高跨境詐欺犯罪成本,強化對詐騙上游與組織化犯罪的打擊力道。
➙若案件涉及海外機房,辯護上必須特別釐清當事人是否知道犯罪地點、是否理解組織分工、是否只是底層角色,以及是否有參與核心詐術或金流設計。
2.4 教唆、利用特定身分者犯罪加重其刑
內政部說明,本次修法為遏止詐團吸收未成年人、80歲以上或非本國籍人士犯罪,增訂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規定。這代表若詐欺集團刻意利用少年、老人或外籍人士作為車手、人頭帳戶、收水或其他犯罪工具,相關行為人可能面臨更高刑度。
💡但在辯護上,也要具體判斷:被告是否知道對方身分?是否有教唆、利用或支配關係?還是只是同樣遭利用、被騙加入的底層角色?這些都會影響刑責認定。
2.5 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業者通報、攔阻義務強化
本次修法也強化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業者的通報聯繫及協助攔阻義務。
由於現代詐欺案件高度依賴金融帳戶、第三方支付、虛擬資產錢包與跨境金流,銀行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將成為攔阻詐欺款項的重要防線。
➙對當事人而言,若帳戶被警示、交易被圈存、虛擬資產帳戶遭調查,應盡快保存交易紀錄、對話紀錄與平台資料,避免後續無法說明資金來源與操作原因。
3. 加重詐欺門檻下修:100萬元以上就可能面臨重刑
3.1 被害金額100萬元以上:3年以上10年以下
修法後,被害人財產損害達100萬元以上,即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刑風險;這對許多詐欺案件被告影響很大。過去一些案件可能仍有較多量刑操作空間,但修法後,只要金額達門檻,刑度起點就會明顯提高。
💡因此,律師在辯護時必須精準確認:
- 被害金額是否計算正確。
- 是否有重複計算。
- 是否全部金額都與被告有關。
- 被告是否實際經手該筆款項。
- 被告是否知道該金額與詐欺有關。
- 是否能切割不同被害人、不同犯罪階段與不同角色責任。
3.2 被害金額1,000萬元以上:5年以上12年以下
本次修法也增訂財損達1,000萬元的層級。依公開資訊,財損達1,000萬元以上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案件涉及大型投資詐騙、虛擬貨幣詐騙、假博弈平台、假股票群組或多名被害人,金額很容易累積到1,000萬元以上。
➙此時,被告角色是否為主謀、幹部、車手、帳戶提供者、收水或只是遭利用的第三人,會成為辯護攻防關鍵。
3.3 被害金額1億元以上: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於財損達1億元以上的重大詐欺案件,修法後提高法定刑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類案件通常涉及詐欺集團、跨境犯罪、洗錢水房、虛擬資產轉移、非法吸金或大量人頭帳戶。若當事人遭捲入此類案件,務必在偵查初期就由刑事律師介入,釐清角色定位與證據關係。
4. 禁奢條款是什麼?未賠償前的生活行為也可能影響量刑
4.1 為什麼詐欺案件開始重視「犯後生活狀態」?
詐欺犯罪常造成被害人重大財產損失,甚至影響家庭、生活與工作。若被告在未賠償被害人前,仍過著高消費生活,可能讓法院認為犯後態度不佳。
➙禁奢條款的出現,正是為了讓詐欺案件不只停留在定罪與刑度,也更重視被害人的損害回復與被告是否真正面對責任。
4.2 被告應避免高消費、炫富與不必要奢侈行為
若當事人已經涉入詐欺案件,尤其是已知有被害人財產損失、尚未賠償或仍在協調和解中,建議避免:
- 購買高價精品。
- 出入高消費場所。
- 社群平台炫富。
- 購買高價車輛或奢侈品。
- 不合理的大額消費。
- 對外呈現「有錢但不賠償」的狀態。
➙這些行為不一定直接構成犯罪,但可能影響法官對犯後態度、量刑與緩刑適當性的判斷。
5. 修法後,詐欺案件被告應如何應對?
5.1 先判斷:爭取無罪,還是評估認罪減刑?
詐欺案件不是一律認罪,也不是一律否認。
若當事人是遭求職詐騙、貸款詐騙、投資詐騙、感情詐騙利用,主觀上並不知道自己帳戶或行為會被用於詐欺,應積極爭取不起訴或無罪;但若卷內證據明確顯示當事人知情,例如有報酬、分工、暗語、提款指示、上游聯繫紀錄,則可能需要評估自白、和解、賠償、減刑與緩刑策略。
💡真正關鍵是:先由律師完整閱卷與分析,再決定方向。
5.2 若涉及被害金額門檻,需精準核對金流
修法後,金額門檻對刑度影響更大,因此金流核對非常重要。
👨🏻⚖️律師應協助確認:
- 起訴書金額是否正確。
- 是否把不同被告、不同階段金額混在一起。
- 是否有重複匯款或重複列計。
- 被告是否實際接觸或控制該筆款項。
- 被告是否知道該筆款項來自詐欺。
- 是否應與其他共犯責任切割。
➙在高額詐欺案件中,金額差一點,刑度風險就可能差很多。
5.3 儘早處理和解、調解與賠償策略
修法趨勢越來越重視被害人保護與損害回復。若案件方向適合認罪減刑或爭取緩刑,和解、調解與賠償會是重要因素。
💡但和解也不能盲目進行。應先確認:
- 被告實際責任範圍。
- 被害金額是否正確。
- 是否有其他共犯應共同負擔。
- 和解條件是否合理。
- 是否會影響刑事答辯方向。
- 是否適合分期或附條件和解。
➙專業律師可協助避免因過度承擔金額,反而造成民事與刑事風險擴大。
5.4 警詢、偵查庭前應先建立答辯方向
詐欺案件最怕在第一次筆錄時說錯話。
例如:
「我知道可能怪怪的,但還是做了。」
「我只是照上面的人指示。」
「我不知道有幾個人,但群組裡很多人。」
「我有拿一點報酬。」
「我以為只是幫忙領錢。」
➙這些話若沒有前後脈絡,可能被檢方解讀成有預見犯罪風險、有犯意聯絡,甚至參與詐欺集團分工;因此,警詢或偵查庭前,務必先整理時間軸、對話紀錄、金流紀錄與答辯方向。
6. 常見詐欺案件類型與辯護重點
6.1 人頭帳戶、警示帳戶案件
常見情境包括求職、貸款、交友、投資、補助、家庭代工而提供帳戶。
辯護重點在於:
- 是否知道帳戶會被用於詐欺。
- 是否有收取報酬。
- 帳戶是否為日常使用帳戶。
- 是否自己也遭詐騙損失。
- 是否主動報案或聯繫銀行。
6.2 面交車手、取款車手案件
車手案件風險較高,常被控加重詐欺、洗錢,甚至組織犯罪。
辯護重點包括:
- 是否知道工作內容涉及詐欺。
- 是否有三人以上共同犯案認識。
- 是否為未遂。
- 是否實際取得報酬。
- 是否有上游指示紀錄。
- 是否能爭取緩刑、減刑或切割責任。
6.3 投資詐騙、虛擬貨幣案件
投資詐騙與虛擬資產案件常涉及大量金流與平台操作。
辯護重點包括:
- 當事人是否也是被害人。
- 是否誤信投資話術。
- 是否提供交易所帳號或錢包。
- 是否知道款項來源不法。
- 虛擬資產流向是否可追。
- 是否有實際獲利。
6.4 海外機房、詐欺集團分工案件
若案件涉及海外機房、跨境話務、機房客服、收水、水房或洗錢節點,刑度風險通常更高。
辯護重點在於:
- 當事人實際工作內容。
- 是否知道機房用途。
- 是否參與詐術話務。
- 是否控制金流。
- 是否為核心幹部或底層成員。
- 是否有被騙、被脅迫或被利用情形。
7.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如何協助詐欺案件?
7.1 分析新法適用與刑度風險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會依個案情況,協助分析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後可能適用的條文、刑度門檻與加重事由。
尤其涉及1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等門檻案件,更需要精準核對被害金額與金流責任範圍。
7.2 整理金流、對話紀錄與角色分工
詐欺案件的成敗,常取決於證據整理。
💡本所可協助:
- 整理LINE、Telegram、Messenger對話。
- 製作金流時間軸。
- 分析帳戶交易明細。
- 釐清被告角色分工。
- 區分主謀、車手、帳戶提供者、被利用者。
- 找出有利於不起訴、無罪或減刑的證據。
7.3 協助被告爭取不起訴、無罪、減刑或緩刑
不同案件應採取不同策略:
- 若被告主觀上無犯意,應積極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 若證據不利,則評估自白、和解、賠償、減刑與緩刑。
- 若金額被高估,應爭執被害金額與責任範圍。
- 若被告是底層角色,應爭取與主謀、幹部切割。
➙刑事辯護不是只有一種答案,而是要依證據制定最適合的策略。
7.4 全台詐欺、洗錢與重大刑事案件辯護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長期處理詐欺、洗錢、人頭帳戶、警示帳戶、車手、收水、水房、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海外機房與重大刑事案件。
無論案件位於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或全台其他地區,本所皆可依案件需求提供刑事辯護協助。
8. 常見問題 Q&A
Q1:詐防條例修法後,詐欺罪一定會判更重嗎?
不一定。修法確實提高特定類型詐欺案件刑責,但個案仍要看被害金額、角色分工、是否有加重事由、是否和解賠償、是否符合減刑條件等因素。
Q2:被害金額100萬元以上會怎樣?
依本次修法資訊,被害人財損達100萬元,即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金額核對與責任切割非常重要。
Q3:禁奢條款會影響緩刑嗎?
可能會。若被告未賠償被害人,卻有高消費、炫富等行為,可能影響法院對犯後態度、量刑與緩刑適當性的判斷。
Q4:我是被騙當人頭帳戶,也會適用重刑嗎?
要看具體案件。如果您主觀上沒有詐欺或洗錢犯意,應積極整理證據爭取不起訴或無罪;若證據不利,則要評估減刑與和解策略。
Q5:車手案件修法後更嚴重嗎?
若涉及高額被害金額、三人以上分工、洗錢、組織犯罪或特定加重事由,風險會提高。車手案件務必在警詢前諮詢律師。
Q6:詐欺案件一定要和解嗎?
不一定。若要爭取減刑、緩刑,和解可能重要;但若案件本身無罪空間高,應先評估是否適合和解,以及和解是否會影響答辯方向。
Q7: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可以處理詐防條例修法後的案件嗎?
可以。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長期處理詐欺、洗錢、警示帳戶、車手、水房、虛擬貨幣、海外機房與重大刑事案件,可依最新修法與實務見解制定辯護策略。
9. 結語:詐防條例修法後,刑事辯護更需要速度與策略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後,詐欺案件正式進入更重刑化、更重視金流攔阻與被害人保護的階段。未來只要案件涉及高額財損、海外機房、利用特定身分者犯罪,刑度風險都可能大幅提高。
➙但刑度變重,不代表所有被告都一定有罪,也不代表每個人都應該急著認罪。
若當事人是被詐騙集團利用的人頭帳戶、誤信求職或貸款話術的受害者,仍應積極主張無犯意,爭取不起訴或無罪;若證據確實不利,則應盡早規劃和解、賠償、減刑與緩刑策略,避免錯失最佳處理時機。
💡詐欺案件的關鍵,永遠在於證據、金流、角色與策略。越早由專業刑事律師介入,越能降低風險、爭取最有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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