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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件被告怎麼辦?收到警局通知、帳戶被警示,律師教你把握黃金時間自救|詐欺案件律師推薦
目錄

1. 前言:收到警局通知,代表我就是詐欺犯嗎?

「您好,這裡是警察局,我們偵辦一起網路詐騙案件,發現您的銀行帳戶涉及洗錢,需要請您到案說明。」

一通突如其來的電話,往往足以讓人瞬間慌了手腳。許多人第一時間會以為是詐騙電話,但當對方準確說出姓名、身分證字號、帳戶末五碼,甚至案件相關資訊時,才驚覺自己可能真的被捲入刑事案件。

在現代詐騙案件中,許多民眾並不是主動犯罪,而是因為求職、貸款、感情、投資、交友或網路兼職,被詐騙集團利用帳戶、個資或金流,最後從受害者變成詐欺案被告。

💡但請先記得一件事:被通知到案,不等於有罪;帳戶被警示,也不等於一定成立詐欺或洗錢。

真正關鍵在於:您是否能在第一時間採取正確行動,把握黃金時間,保存證據、釐清事實,並在警詢與偵查階段建立正確的辯護方向。


1.1 第一時間不要慌,先確認通知真偽

收到警方來電或傳喚通知時,請先冷靜確認:

  • 對方所屬單位
  • 承辦員警姓名
  • 聯絡電話與分機
  • 案件類型
  • 到案時間與地點
  • 是否有正式通知書

➙若是電話通知,建議先掛斷後,自行查詢該警局公開電話,再回撥確認,避免二次受騙。

但確認是真的警局通知後,也不要急著在電話中解釋案情,更不要說出「我知道可能有問題」、「我只是幫忙收一下」這類容易被誤解的話。很多案件,就是從第一通電話或第一次筆錄開始變得不利。


1.2 黃金時間內的處理方式,可能決定案件走向

所謂「黃金時間」,通常是指您發現自己可能涉案,到第一次警詢或偵查庭前的這段時間。

💡這段時間最重要的任務是:

  • 冷靜確認案情。
  • 保存所有對話與交易紀錄。
  • 整理帳戶金流。
  • 避免刪除訊息。
  • 不要自行亂補說法。
  • 盡快尋求專業詐欺案件律師協助。

➙因為第一次筆錄往往會成為檢察官判斷您是否有犯罪嫌疑的重要依據。一旦筆錄記載錯誤,後續再要更正或翻轉,難度會大幅提高。

 

2. 為什麼我會變成詐欺案被告?

很多人接到通知時都很困惑:「我明明沒有騙人,為什麼會變成詐欺被告?」

實務上,詐騙集團常利用一般民眾的信任、急需用錢、求職焦慮、感情依賴或投資期待,讓無辜者在不知情下提供帳戶、協助轉帳、收款、提領或推薦投資平台。

💡以下是最常見的三種陷阱。


2.1 求職詐騙:帳戶淪為洗錢人頭戶

許多求職者在網路上看到「高薪兼職」、「在家工作」、「線上客服」、「資料處理員」、「日領薪水」等廣告,對方看似是公司人資或主管,甚至提供偽造的營業登記、工作合約或員工證明。

接著,詐騙集團會以:

  • 公司資金調度
  • 節稅需求
  • 薪資入帳測試
  • 業務帳戶使用
  • 協助收付款

➙等理由,要求求職者提供銀行帳戶、提款卡、密碼或網銀資料;一旦帳戶被用來收受詐騙款項,求職者就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甚至被偵辦幫助詐欺、幫助洗錢或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

這類案件的辯護重點在於:證明當事人是求職受騙,而非明知帳戶會被用於犯罪仍然交付。


2.2 感情詐騙:被愛情話術利用帳戶

感情詐騙也常讓被害人變成被告。詐騙集團會透過交友軟體、LINE、Facebook、Instagram等平台,假裝與當事人交往,長時間噓寒問暖、建立親密關係。等信任感足夠後,再以:

  • 海外工程款項卡住
  • 帳戶被凍結
  • 急需資金周轉
  • 請你代收貨款
  • 幫忙轉成虛擬貨幣
  • 等理由,要求當事人提供帳戶或協助轉帳。

➙當事人主觀上可能只是想幫助「另一半」,卻不知道收到的是其他被害人的詐騙款項。事後被害人報案,帳戶所有人就可能被當成洗錢或詐欺幫助犯調查;這類案件最重要的是保存完整對話紀錄,證明當事人是因感情信任而遭詐騙利用,欠缺犯罪故意。


2.3 投資詐騙:從被害人變成被告

投資詐騙也很容易造成「身分轉換」;一開始,當事人可能只是加入投資群組,看到老師、助教、假學員分享獲利截圖,誤信平台可以穩定獲利。

🚨後來詐騙集團可能要求當事人:

  1. 轉帳入金。
  2. 提供帳戶做交易驗證。
  3. 協助收款。
  4. 推薦親友加入平台。
  5. 代為處理投資款項。

➙當平台崩盤後,當事人不只自己損失金錢,還可能因為曾推薦他人、提供帳戶或協助金流,被檢警認定為詐欺共犯;這類案件辯護時,要清楚區分:當事人到底是詐騙集團成員,還是同樣被話術欺騙的投資被害人。

 

3. 收到警局通知後,黃金時間該怎麼做?

3.1 確認員警身分與通知內容

接到警方通知後,第一步不是解釋,而是確認。

可以先詢問:

  • 是哪個分局或派出所?
  • 承辦員警姓名?
  • 案件類型是詐欺、洗錢還是警示帳戶?
  • 身分是被告、關係人還是證人?
  • 是否有正式到案通知書?

➙確認後,請記下時間、地點與聯絡方式。若不確定真假,可自行撥打警局公開電話查證。


3.2 立即尋求專業刑事律師協助

很多人以為:「我又沒做壞事,自己去講清楚就好。」

但詐欺、洗錢案件的法律風險非常高,尤其檢警常會從「帳戶是否被用於犯罪」、「你是否應該知道」、「你為何要提供帳戶」等角度追問;如果沒有事先準備,很容易因為緊張、語意不清或回答不完整,讓筆錄變得對自己不利。

👨🏻‍⚖️專業律師能協助您:

  • 釐清涉案原因。
  • 整理對話與金流。
  • 判斷可能罪名。
  • 模擬警詢問題。
  • 陪同偵訊。
  • 確認筆錄是否正確。
  • 規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策略。

➙越早找律師,越能降低後續補救成本。


3.3 保存對話、金流與帳戶資料

收到通知後,請立即保存所有資料,包括:

  • LINE、IG、Facebook、Telegram對話紀錄。
  • 求職廣告、貸款廣告、投資群組截圖。
  • 對方帳號、暱稱、電話、照片。
  • 匯款紀錄、轉帳紀錄、提款紀錄。
  • 帳戶交易明細。
  • 寄送包裹紀錄。
  • 報案紀錄、165通話紀錄。
  • 銀行通知、警示帳戶通知。

➙請不要自行判斷哪些有利、哪些不利,更不要刪除。很多看似普通的對話,可能正是證明自己受騙的關鍵。


3.4 不要急著解釋、認罪或刪除訊息

收到通知後,最忌諱三件事:

  • 第一,急著在電話中說明案情。
  • 第二,為了求快而承認自己「應該知道有問題」。
  • 第三,怕被誤會而刪除對話紀錄。

刪除訊息可能讓檢警認為您有滅證疑慮;而不精確的口頭說明,也可能在後續被記成不利供述。

★正確做法是:先保存證據、整理時間軸,再由律師協助判斷如何陳述。

 

4. 警詢與偵查庭為什麼一定要謹慎?

4.1 第一份筆錄,常是案件成敗關鍵

警詢是多數刑事案件的第一份正式紀錄。檢察官後續會依照警方筆錄判斷是否傳喚、是否繼續偵辦、是否起訴。

🚨如果筆錄中出現:

  • 我知道可能有問題。
  • 我有懷疑但還是照做。
  • 我只是幫忙收一下。
  • 我想說應該沒關係。
  • 對方說這樣比較快。

➙這些句子,很可能被解讀為當事人具有「不確定故意」,也就是雖然不確定對方犯罪,但已經預見可能違法卻仍然放任。

★因此,第一次筆錄必須非常謹慎。


4.2 律師陪同偵訊能避免誘導與誤解

律師陪同偵訊的功能,不只是坐在旁邊,而是協助保障程序與陳述品質。

💡律師可以協助:

  1. 防止誘導式問題。
  2. 提醒當事人聽清楚再回答。
  3. 避免回答超出問題範圍。
  4. 確認筆錄是否符合原意。
  5. 要求更正錯誤記載。
  6. 必要時主張緘默權。

➙尤其詐欺案件常涉及大量細節,若沒有律師協助,很容易因為一時緊張,讓筆錄呈現出錯誤印象。


4.3 一句話說錯,可能被認定有不確定故意

例如警方問:「你交帳戶時,不覺得奇怪嗎?」

當事人若回答:「有啦,我有覺得怪怪的,但想說應該沒事。」

➙這句話可能被理解為:當事人已經預見帳戶可能被用於犯罪,卻仍然提供。

但實際上,當事人可能只是想表達:「我當時不懂流程,覺得有些不熟悉,但對方一直說這是正常貸款/工作程序,所以我才相信。」

★兩者法律效果差很多。

➙這就是為什麼警詢前需要由律師協助整理說法,讓陳述精準反映真實狀況。

 

5. 詐欺案件律師如何協助辯護?

5.1 重建案件事實與受騙脈絡

律師會協助當事人重建完整時間軸:

  • 如何認識對方?
  • 對方用什麼理由接觸?
  • 為什麼相信對方?
  • 何時提供帳戶或資料?
  • 是否有取得報酬?
  • 是否自己也有損失?
  • 何時發現異常?
  • 是否有報案、掛失或停止配合?

➙完整脈絡能讓檢察官看見,當事人不是詐騙集團共犯,而是被精心話術利用的受害者。


5.2 證明主觀上沒有詐欺或洗錢犯意

詐欺與洗錢案件的核心,不只是帳戶或金流有沒有出現,而是當事人是否知道、是否故意、是否容任犯罪發生。

💡辯護重點通常包括:

  1. 當事人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
  2. 當事人提供帳戶有其受騙原因。
  3. 當事人沒有分潤或報酬。
  4. 當事人自己也受有損失。
  5. 當事人發現異常後有報案或掛失。
  6. 金流與當事人主觀認知不一致。

➙若能成功證明欠缺犯罪故意,就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5.3 撰寫答辯狀、陳報狀與證據整理

律師會將口頭說明整理成正式法律書狀,例如:

  • 刑事答辯狀
  • 陳報狀
  • 證據整理表
  • 時間軸
  • 和解意見
  • 調查證據聲請狀

➙這些書狀能讓檢察官或法官在開庭前清楚掌握案件爭點,避免只從警方筆錄或被害人報案內容片面理解案件。


5.4 爭取不起訴、緩起訴、緩刑或無罪

  • 不同案件有不同策略:
  • 若當事人明顯受騙、欠缺犯意,重點是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 若部分事實不利,但情節較輕,可能爭取緩起訴或緩刑。
  • 若有被害人損失,可能評估是否和解、賠償,以降低刑責風險。

➙專業律師會依照案件證據、罪名、金流、被害人數量與當事人背景,設計最適合的辯護方向。

 

6. 常見問題 Q&A

Q1:收到警局通知就是有罪嗎?

不是。警局通知只是表示案件需要您到案說明,可能是被告、關係人或證人身分。是否有罪,仍須由檢察官與法院依證據判斷。

Q2:我只是提供帳戶,沒有騙人,也會構成詐欺嗎?

有可能被偵辦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但若能證明您是因求職、貸款、感情或投資詐騙而受騙提供,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Q3:帳戶被警示後,錢什麼時候可以用?

通常需等刑事案件有一定結果,例如不起訴、緩起訴、無罪判決或案件執行完畢後,再依程序申請解除警示帳戶。若希望縮短時間,應積極處理刑事案件。

Q4:我可以自己去警局說明,不請律師嗎?

可以,但風險較高。詐欺案件的警詢問題常涉及主觀犯意、金流認知與帳戶交付原因,若陳述不精確,可能造成不利筆錄。建議至少在警詢前先諮詢律師。

Q5:我已經做完筆錄了,還來得及補救嗎?

仍有機會。律師可協助檢視筆錄內容、整理補充證據、撰寫陳報狀,向檢察官說明完整事實,避免案件因第一次筆錄不完整而走向起訴。

 

7. 結語:發現自己可能涉案,越早處理越有機會翻轉

詐騙案件最可怕的地方,是很多人明明也是受害者,卻因帳戶、金流或對話紀錄被誤認為詐欺共犯;但刑事案件不是只看結果,更要看當事人的主觀認知、提供帳戶原因、金流流向、是否獲利、是否報案,以及是否有完整證據可以還原事實。

 

如果您收到警局通知、帳戶被警示,或懷疑自己可能成為詐欺案被告,請把握黃金時間。不要慌張、不要亂刪訊息、不要急著認罪,應立即保存證據並尋求專業刑事律師協助。

💡越早處理,越有機會在警詢、偵查階段建立有利基礎,爭取不起訴、緩起訴、緩刑或無罪,避免一時不察變成長期刑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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