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辦貸款卻變詐欺被告,該怎麼辦?
近年詐騙集團手法不斷翻新,其中「貸款詐騙」是最常見、也最容易讓無辜民眾被捲入刑事案件的類型之一。
許多人一開始只是想辦貸款、紓解資金壓力,看到網路上寫著「保證過件」、「低利率高額度」、「免照會」、「信用瑕疵也能辦」等廣告,便誤信對方是合法貸款公司或融資代辦。
➙但在所謂的「審核流程」中,對方可能要求提供提款卡、密碼、網銀帳密、身分證件、手機驗證碼,甚至要求申辦虛擬貨幣帳號或配合領款。等到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收到警局通知,當事人才驚覺:自己不只是被騙,還可能被當成詐欺、洗錢或車手案件的被告。
1.1 貸款詐騙為何容易讓被害人變成被告?
因為詐騙集團通常不會直接使用自己的帳戶收款,而是利用一般民眾的帳戶作為金流中轉。
當被害人把錢匯入您的帳戶後,警方追查金流,第一個看到的就是您的帳戶。因此,即使您主觀上只是想辦貸款,檢警仍可能懷疑您是:
- 人頭帳戶提供者
- 幫助詐欺共犯
- 幫助洗錢行為人
- 提款車手
- 面交車手
- 加重詐欺共同正犯
➙所以,貸款詐騙案件不能只用「我也是被騙」一句話處理,而是必須透過完整證據,證明自己確實沒有犯罪故意。
1.2 帳戶被警示不代表一定有罪
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代表該帳戶可能涉及詐欺或洗錢案件,但不等於法院已經認定您有罪。
💡刑事案件仍須判斷:
- 您為什麼提供帳戶?
- 是否真的交出帳戶控制權?
- 是否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
- 是否從中獲利?
- 是否主動報案或掛失?
- 帳戶是否為日常使用帳戶?
- 是否保存完整對話與交易紀錄?
➙只要能證明當事人是因貸款詐騙而遭利用,主觀上欠缺幫助詐欺或洗錢犯意,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無罪或其他有利結果。
2. 貸款詐騙常見手法有哪些?
2.1 要求寄出提款卡、密碼或存摺
這是最典型的貸款詐騙手法;詐騙集團會假冒貸款公司、銀行專員或融資顧問,聲稱為了:
- 審核還款能力
- 美化帳戶
- 設定貸款撥款帳戶
- 確認金流紀錄
- 加速核貸程序
➙需要您提供提款卡、存摺或密碼,並要求透過郵寄、超商店到店、空軍一號、客運寄送等方式交付;一旦帳戶資料交出,該帳戶就可能被用來收受詐騙款項,最後變成警示帳戶。
2.2 要求提供網路銀行帳號密碼
隨著網路銀行普及,詐騙集團也常改以「線上審核」、「綁定系統」、「測試轉帳功能」等理由,要求當事人提供網銀帳號、密碼或交易密碼。對方取得登入權限後,即可遠端操作帳戶,將被害人款項轉入、轉出,使當事人在不知情下成為金流工具。
2.3 要求領出款項交給外務或專員
有些貸款詐騙會進一步讓當事人成為「車手」。
💡例如,帳戶突然收到一筆不明款項,對方立刻告知:
「那是公司誤匯款。」
「那是測試金流。」
「那是貸款前置作業款。」
「請你領出來交給外務專員。」
➙當事人若依指示提款、面交或轉交現金,檢警可能認為當事人參與詐騙集團取款分工,進而朝加重詐欺、洗錢或車手案件偵辦。
2.4 要求申辦虛擬貨幣帳號與約定轉帳
近年貸款詐騙也常結合虛擬貨幣;詐騙集團可能要求當事人申辦幣安、MAX或其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帳號,並提供帳號密碼,甚至要求到銀行辦理約定轉帳,將虛擬貨幣平台帳戶設為約定帳戶。
這類手法會讓詐騙款項快速轉成虛擬資產,增加金流追查難度;當事人也可能被認為協助隱匿犯罪所得,而涉犯洗錢罪。
2.5 要求提供證件照、驗證碼或SIM卡
詐騙集團也可能要求提供:
- 身分證正反面照片
- 健保卡照片
- 手持證件自拍照
- 手機簡訊驗證碼
- 電子信箱驗證碼
- SIM卡或預付卡
這些資料可能被用來註冊金融帳戶、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帳號或其他犯罪工具;很多人以為只是貸款審核資料,實際上卻可能被詐團用來建立完整金流通道。
3. 遇到貸款詐騙,可能面臨哪些罪名?
以下是貸款詐騙案件中常見的法律風險整理:
| 罪名 |
法條依據 |
刑度 |
|
幫助詐欺取財罪
|
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0條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幫助犯減輕
|
| 加重詐欺取財罪 |
刑法第339條之4,例如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 一般洗錢罪 |
洗錢防制法第19條 |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 幫助詐欺罪 |
洗錢防制法第19條、刑法第30條 |
依正犯刑責減輕
|
| 無正當理由交付罪 |
洗錢防制法第22條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3.1 幫助詐欺取財罪
若當事人提供帳戶、提款卡或密碼,使詐騙集團得以收受被害人款項,檢方可能認為當事人客觀上幫助詐欺取財。
但是否成立犯罪,仍須判斷當事人主觀上是否知道或可預見帳戶會被用於詐騙。
3.2 加重詐欺取財罪
若案件涉及三人以上分工、透過網路或通訊軟體對外詐騙,檢方可能朝加重詐欺方向偵辦;尤其當當事人有提款、面交、轉交現金等行為時,風險會更高。
3.3 一般洗錢罪與幫助洗錢罪
如果帳戶被用來移轉、提領、轉換或隱匿犯罪所得,可能涉及洗錢防制法。
💡常見情況包括:
- 提款後交給他人
- 轉帳到指定帳戶
- 購買虛擬貨幣
- 提供網銀控制權
- 協助申辦虛擬貨幣帳號
➙若無法清楚說明自己是因貸款詐騙受騙,可能被認為協助洗錢。
3.4 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罪
近年洗錢防制法針對提供帳戶行為設有獨立處罰規定。若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金融帳戶或虛擬帳號予他人使用,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但這類案件仍須判斷:
- 是否有正當理由
- 是否真的交付控制權
- 帳戶是否達法定數量
- 是否具有主觀故意
- 是否因遭詐騙而陷於錯誤
➙不是只要交出帳戶,就一定成立犯罪。
4. 為什麼受害者也會被檢警認定涉案?
4.1 「提供帳戶」容易被推定有不確定故意
檢警常見的推論是:「現在防詐宣導這麼多,一般人應該知道不能把帳戶交給別人。」
因此,只要當事人交出提款卡、密碼、網銀資料,就可能被認定至少具有「不確定故意」。但謙聖律師會進一步主張,不能只用一般防詐常識推定所有人都有罪,仍須回到個案情境,看當事人是否真的被貸款話術欺騙、是否有合理信任基礎、是否曾付款給對方、是否主動報案與掛失。
4.2 「領錢交給別人」可能被認為是車手
若貸款詐騙過程中,當事人曾將匯入帳戶的款項領出,交給指定外務或專員,檢警可能認為這是典型車手行為。
💡這時辯護重點會變成:
- 當事人為何會去領款?
- 是否知道該款項是詐騙款?
- 是否有取得報酬?
- 對方如何包裝該筆款項?
- 是否有對話紀錄證明當事人以為是貸款流程?
➙若能證明當事人是被貸款話術誤導,而非詐團分工成員,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4.3 「申辦虛擬貨幣帳號」可能被認為協助洗錢
貸款詐騙結合虛擬貨幣時,案件往往更複雜;檢方可能認為申辦虛擬貨幣帳戶、設定約定轉帳或提供交易所帳密,等於協助詐騙集團將詐欺所得轉換成虛擬資產。
➙但若當事人是依照假貸款公司指示,誤以為這是核貸、包裝帳戶或撥款流程,並無隱匿金流意圖,仍可主張欠缺洗錢犯意。
5. 謙聖律師如何為貸款詐騙案件辯護?
5.1 還原受騙經過,證明當事人是被害人
貸款詐騙案件的第一步,是完整還原受騙過程。
👨🏻⚖️律師會協助整理:
- 貸款廣告截圖
- LINE對話紀錄
- 對方自稱公司或專員的資料
- 貸款條件、利率、期數討論
- 要求提供帳戶的原因
- 要求繳交保證金、稅金、手續費的紀錄
- 寄出提款卡或提供資料的時間
- 發現異常後報案、掛失紀錄
讓檢察官或法官看見:當事人是因誤信貸款流程而遭詐騙,不是蓄意提供帳戶。
5.2 凸顯帳戶為正常生活使用帳戶
謙聖律師常會提出帳戶交易明細,證明該帳戶是當事人日常使用帳戶,例如:
- 薪資入帳
- 房租支出
- 貸款扣款
- 信用卡扣款
- 生活消費
- 存款餘額
- 日常轉帳紀錄
➙若帳戶是生活主要帳戶,就能反駁「專門提供給詐團使用的人頭帳戶」之推論;一個真正打算賣帳戶的人,通常不會把自己薪資、存款、貸款扣款帳戶交給詐騙集團使用。
5.3 強調主動報案、掛失與無獲利
當事人若發現異常後有以下行為,都是重要有利證據:
- 主動報案
- 撥打165反詐騙
- 聯繫銀行掛失
- 停止與對方聯絡
- 保存對話紀錄
- 未收取任何報酬
- 自己反而支付保證金、稅金或損失金錢
➙真正的共犯通常會躲避偵查、分取報酬;受害者才會急著報案、掛失與求助。
5.4 挑戰檢方「不確定故意」推論
謙聖律師會強調,不能只因當事人提供帳戶,就直接推定其具有犯罪故意。
👨🏻⚖️法院仍應審酌:
- 當事人是否急需資金
- 是否受合法貸款話術誘導
- 對方是否提供假證件、假公司資料
- 對方是否刻意營造防詐假象
- 當事人是否有金融或法律專業
- 當事人是否曾懷疑並詢問
- 對方如何回答與安撫
- 當事人是否獲利或受損
➙若主觀犯意存在合理懷疑,依法應作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
5.5 偵查庭前演練,避免不利筆錄
偵查階段是貸款詐騙案件的關鍵;謙聖律師會在警詢或偵查庭前,協助當事人釐清:
- 案件時間軸
- 提供帳戶原因
- 自己當時的認知
- 對方如何說服
- 金流如何發生
- 何時發現異常
- 後續如何補救
➙避免當事人因緊張、表達不清,讓筆錄出現「我知道怪怪的但還是做」、「我想說應該沒關係」等容易被認定為不確定故意的陳述。
6. 謙聖實戰案例:不起訴、無罪、緩起訴都有機會
6.1 提供多個帳戶仍成功爭取無罪
有當事人因誤信貸款公司「美化帳戶」話術,提供多個銀行帳戶並配合領款,遭檢方以加重詐欺、洗錢起訴。
➠謙聖律師透過帳戶交易明細證明,這些帳戶都是當事人日常薪轉與生活帳戶,並非拋棄式人頭帳戶;再搭配對話紀錄,證明當事人是被貸款話術欺騙,最終成功爭取無罪。
6.2 被多名被害人提告,仍獲不起訴
有案件中,當事人因朋友介紹貸款管道,交出存摺、提款卡與網銀資料,結果帳戶遭多名被害人匯款,面臨多件詐欺告訴;即便缺少部分對話紀錄,謙聖律師仍透過重建事發經過、整理客觀證據與開庭答辯,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
6.3 貸款詐騙結合虛擬貨幣,成功不起訴
有當事人因貸款需求,依對方指示申辦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帳戶、提供雙證件與帳密,後續帳戶遭用於金流移轉。
💡謙聖律師主張,當事人是因誤信貸款流程,對新型態虛擬貨幣詐騙欠缺辨識能力,主觀上不知情,最終成功獲不起訴。
6.4 誤成車手,經辯護獲不起訴
部分當事人因解除分期付款、貸款或公司款項測試等話術,被要求提款、購買點數或交付現金,因此被認定疑似車手。
➠謙聖律師透過對話與金流證明,當事人同樣是被騙,沒有參與詐欺分工,成功爭取不起訴。
6.5 寄出提款卡成警示戶,成功不起訴
有當事人看到「低利率、免照會、保證核貸」貸款廣告,依對方指示寄出提款卡與密碼,帳戶隨即遭詐騙集團利用;謙聖律師整理完整LINE對話,證明當事人真心相信自己在辦貸款,並未販售帳戶或取得報酬,最終獲不起訴處分。
7. 遇到貸款詐騙後,黃金時間該怎麼做?
7.1 不要急著認罪
很多人一接到警局通知,就以為「我真的有提供帳戶,應該只能認罪」。
但認罪會產生後續影響,包括:
- 刑事紀錄風險
- 緩起訴條件
- 民事賠償不利
- 警示帳戶解除時間
- 工作與信用影響
➙若您確實是受騙,應先完整整理證據,評估是否有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空間,不要倉促認罪。
7.2 立即保存對話、金流與寄件資料
請立刻保存:
- LINE、IG、Facebook對話
- 貸款廣告截圖
- 對方帳號與電話
- 提款卡寄件紀錄
- 空軍一號、超商、郵寄單據
- 轉帳給對方的保證金、稅金紀錄
- 銀行交易明細
- 帳戶掛失紀錄
- 165或警局報案紀錄
- 虛擬貨幣平台申辦資料
➙這些都是證明自己受騙的重要證據。
7.3 儘快尋求詐欺案件律師協助
貸款詐騙案件涉及詐欺、洗錢、警示帳戶、車手、虛擬貨幣等多重問題,不建議自行判斷。
律師可以協助:
- 判斷可能罪名
- 整理有利證據
- 陪同警詢、偵查庭
- 撰寫刑事答辯狀
- 向檢察官說明受騙脈絡
- 爭取不起訴、無罪或緩起訴
➙越早介入,越有機會在偵查階段阻止案件惡化。
8. 常見問題 Q&A
Q1:我只是辦貸款提供提款卡,會被判刑嗎?
不一定。若能證明您是因誤信貸款詐騙而提供,且沒有犯罪故意、沒有獲利,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或無罪。
Q2:帳戶變警示戶就一定是人頭帳戶嗎?
不一定。警示帳戶只是表示該帳戶被通報涉及詐欺案件,並不代表您一定有罪。仍須依個案證據判斷。
Q3:我有領錢交給外務,還有救嗎?
仍要看您當時是否知道款項來源不法。若能證明您是受貸款詐騙話術誤導,以為是正常流程,仍可爭取有利結果。
Q4:貸款詐騙涉及虛擬貨幣,會比較嚴重嗎?
通常會更複雜,因為檢警可能朝洗錢方向偵辦。但若能證明您只是依對方指示申辦帳號,並不了解虛擬貨幣金流用途,仍可主張欠缺洗錢犯意。
Q5:偵查階段請律師有用嗎?
非常重要。偵查階段是爭取不起訴的黃金時期,律師能協助整理證據、準備筆錄與答辯方向,避免案件進入審判後風險擴大。
9. 結語:貸款詐騙案件越早處理,越有機會爭取清白
遇到貸款詐騙,最痛苦的是:明明自己也是受害者,卻因為帳戶、提款卡、網銀或虛擬貨幣帳號被利用,反而變成詐欺、洗錢案件的被告。
- 但請記得,提供帳戶不等於一定有罪。
- 帳戶被警示不等於一定成立詐欺。
- 領過款也不代表必然是車手。
- 申辦虛擬貨幣帳號也不代表一定洗錢。
★關鍵在於能否用證據證明:您是為了辦貸款而受騙,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也沒有從中獲利。
💡如果您或親友因網路貸款、低利率貸款、虛擬貨幣貸款、提款卡寄送、警示帳戶或車手案件遭偵辦,請務必把握偵查階段黃金時間,儘快尋求專業詐欺案件律師協助,為自己爭取不起訴、無罪或最有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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